面对人们对圣经的质疑,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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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默示(二)
J.C. 莱尔
“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提摩太后书》3章16节
就我看来,当对待无神论者、不信之徒或敌对圣经的人时,基督徒通常的立场都偏于防守和自卫。他们只满足于回答这样或那样的一些小问题,讨论这样或那样的一些小困难,从圣经里专找那些容易回答的。其实我们应该采取更主动、更强势的态度,明确向敌对默示真理的人指出,他们的立场具有难以逾越的困难。我们有权利质问他们:如果不承认圣经的神圣权威,怎么可能解释圣经的起源和特质呢?我们有权利宣称:圣经这本书不仅让人有很多问题要问,而且要求人们探究。
我们不免要问:圣经是如何写成的?
圣经如此独一无二,现存的所有书籍都不能与之抗衡或媲美,甚至连相提并论都不配,这怎么解释?我笃信,他们按照他们的原则,绝对无法给出合乎理性的回答。但是按照我们的原则,我们却可以做到。
有人说无需外来的帮助,人也能够写出圣经。这样的观点简直荒唐可笑!这种形容还远远不够,应该说是荒唐至极!可笑至极!简而言之,不信所带来的困难,要远超过相信所面临的困难。当然,就算我们接受了圣经乃上帝的话语这个事实,圣经里也还有很多事情是我们“难以理解”的。然而,相比之下,这其实根本算不了什么,因为我们若否认默示的事实却还想要寻求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困难之大就超乎想象了。二者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人们要么相信极其难以置信的事情,要么就必须接受这伟大而基本的事实: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的。
其次,我想要说明:圣经受默示的程度。
假定我们已经认同上述的首要原则——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的,那么我想进一步考察,究竟在什么程度和范围内,这些作者得到了上帝的帮助。简而言之,当我们说圣经乃“上帝的话语”时,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大难题,而且,即使在那些最优秀的基督徒之间,也没有达成有关这个问题的共识。最没有争议的真理是:默示属乎神迹。而就像其他神迹一样,其中有很多是我们难以理解的。
首先,我们切不可把形成圣经的大能,与任何智者的聪慧相混淆,比如某些伟大的诗人和作者。有人说,莎士比亚、弥尔顿和拜伦得到灵感,就好像摩西和圣保罗受到了上帝的默示一样。在我看来,这样的说法就是亵渎。同样不能混淆的是,它并非在教会初建伊始,那些最先蒙上帝拯救的基督徒都会得到的恩赐和恩典。所有使徒都能够传道和行神迹,但并非其中所有人都受到默示而写下圣经。论到写作圣经的能力,我们当视其为一种超自然的恩赐,全人类唯有约30个人领受到这样的恩赐,使其有资格和能力完成写作的使命。其实,就任何一个神迹而言,虽然我们对其知之甚少,但却无妨我们相信。我们当就此知足。一个神迹若是能够完全得以说明,那也就不再能称之为神迹了。
至于这些神迹为什么是可能发生的,我就不在此赘言加以证明了,因为对那些否认这些神迹存在的人而言,如果他们甚至不能明白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这一伟大事实,那么要他们相信这些神迹的发生,也是徒劳无功的一件事。我坚信神迹是可能发生的,而且已经发生。而人受到上帝的默示而写成圣经,我把这一事实也归入神迹。因此,我必须坦白地承认,默示作为一个神迹,有其难解之谜,是我目前所不能予以完全解释的。
至于这些受到默示而写下圣经的人,究竟是以何种方式和心态完成其使命的,我无意妄加解释。很有可能他们自己也无从解释。不过,我也绝不认为他们在写作时,只充当了拿着笔的机器,好像办公室里的打字机那样,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讨厌这种“机械默示论”。有人说,摩西和圣保罗充其量也就是管风琴的乐管,在圣灵的驱使下,好像无知的秘书或速记员,只晓得听写记录,却不明白所写的是什么。我绝不认可这样的观点。
我坚信,圣灵以某种奥妙的方式,充分利用了每一位圣经写作者的理性思考能力、记忆力、聪明才智、思维方式,以及其独特的精神气质和性情。不过,这究竟是以何种方式达成的,我却无从知晓,正如我不明白神、人两种本性,是如何完美统一在我们主耶稣基督身上的一样。
我只知道圣经里同样存在神、人两种要素。一方面,写作的人是完全真实的人;另一方面,他们所写成并传承给我们的圣经,也完全是上帝的话语。我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也就是说,我知道结果,却不知道结果是怎么得出来的过程。其结果就是,圣经是以文字所记录的上帝的话语。但是,我不能解释人是怎样把上帝的话语记录下来的,就好像我也同样不能解释圣经里所记载的许多事,比如,迦拿的酒是怎么变成水的;五个饼是怎么喂饱5000人的;基督的一句话是怎么让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我不会假装能解释神迹,同样,我更不会假装能完全解释像默示这样奇妙的恩赐。
我的立场是,圣经的作者虽然并非像有些人所轻蔑地说的那样,只不过是充当“机器”而已,但他们的确只写下了上帝要他们写下的内容。圣灵把该有的思想意念放在他们心里,然后引领他们用笔写下来。事实上,像我们一样容易犯错的人,怎么可能在没有外援,只进行了自我教导之后,就能写出来这样的作品呢?你所阅读的圣经,并非出自人的手,而是在永恒上帝的引导下所写就的思想和话语。蒙召进行圣经写作的人,所谈论的无关乎他们自己,乃是“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手捧圣经的人啊,你视自己所读的,当“不以为是人的道,乃以为是上帝的道”(帖前2:13)。
如何精确估量圣经所受默示的程度,我必须坦白承认,这个问题即使在基督徒中间,也存在不同观点,有的想法在我看来,甚至是极端错误的。至于我个人的观点,我无意掩饰,且要直陈各种论据,以维护自己的观点。论到默示这样的问题,我不敢随意跟从任何人的看法。虽然与极具才干和天赋的人唱反调,真的令人痛苦,但只要他们对默示的看法不合理,那么不管其地位和名声多么高贵,我都不能违背我的头脑和良心,认同他们的看法。我在良知深处坚信,有关默示论的低俗和错谬看法,在这末后的时代,对基督的事业会产生巨大危害。
有观点认为,圣经有些书卷完全不曾受到默示,与普通人所写的书相比,也不具有更高的权柄,所以没有资格要求我们予以重视。另外一些人虽不至于偏得这么远,也承认圣经的所有书卷都是受到默示的,但他们坚持认为,默示只是部分的,意思是在圣经的各卷书中,都包含一些没有受到默示的内容。也有人认为,默示的意味只不过是普遍意义上的监督和指导,并且认为,在关乎救恩的大是大非上,圣经作者的确受到了奇妙保守而不致出错,但在无关紧要的其他事情上,他们却没有得到援助,都是靠各自的才能写出来的,就好像普通作者一样。还有人说,圣经里的所有思想都是受到默示的,但记录这些思想的语言和词汇,则不一定了,不过,如何能把思想与言辞隔离,就实在令人费解了!最后还有一些人,他们也承认默示贯穿整部圣经,但却坚持认为,圣经的作者在论述过程中,总难免偶尔出错,而且有些错误至今都还存在。
对上述所有观点,我都坚决彻底地反对。在我看来,他们的观点多多少少都存在缺陷和毛病,与真理相差甚远,具有危险的倾向,很容易招致难以应对的攻击,甚至灭顶之灾。我所坚持的观点是:圣经里的每一卷书,每一个章节,每一个符号,都从起初就得到了上帝的默示。我坚持认为,圣经的全部都出自神圣的权柄,圣经的本质内容,记录圣经的语言,圣经的思想,以及用以描述思想的言辞,圣经的每部书卷,以及每一卷的每一章,都完完全全是上帝所默示的。我坚持认为,圣经不但包含上帝的话语,而且圣经本身就是上帝的话语。我坚信,创世记中的叙述和历代志中的家谱,跟使徒行传一样,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我坚信,无论是以斯拉记中对29把刀的记载,还是使徒保罗的书信中提到的外衣和羊皮卷,统统都是在神圣指示下写出来的,一如出埃及记的第20章、约翰福音的第17章,以及罗马书的第8章。请记住,我并不是说,圣经的所有这些部分对我们的灵魂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但我却要说,所有这些部分,都同样是受到默示的。
看到这样的观点时,请读者先不要产生误解。我并没有忘记最初旧约用的是希伯来语,新约是希腊语。我坚持圣经里逐字逐句都是受到默示的,指的是圣经作者在最初写作时,所使用的希伯来语和希腊语。我的立场并不比这多,也不比它少。我并没有声称,上帝话语的各种翻译版本的每一个词句都受到了默示。当然,只要各版本的翻译忠信而正确,那么这些版本所具有的权威,就等同于原版的希伯来语圣经和希腊语圣经。我们应当感恩的是,许多翻译版本在总体上都做到了忠信和精确。至少英语圣经的翻译虽然算不上完美,但却是准确的,所以在阅读它的时候,我们有权利相信,我们以自己的母语所阅读的,不是出自人的话语,而是出自上帝的话语。
我现在所力辩的观点是:圣经的一字一句都是上帝所默示的。许多很好的基督徒都不认同这种观点,甚至它在许多地方还受到极力反对,所以,下面我将给出几个理由来说明:为什么我认为唯有这样的观点才是安全、守得住、值得采纳的;为什么唯有这样的观点才是经得住仔细推敲和无数反驳的。但即使这样的坚持是错的,我也能够深得安慰,因为有许多优秀的同行者与我为伍。我所坚持的立场正是几乎所有教父都坚持的;在很久以前,主教朱厄尔、胡克和欧文也曾坚持同样的立场;在现今的时代,查默斯、罗伯特·霍尔丹、加森、主教华兹华斯、麦考、伯根和爱尔兰教会的总执事李,都大有能力地捍卫着同样的观点。不过,我知道人心的构成多样,有人以为十分重要的论据,在另外一些人眼中却无足轻重。尽管如此,我还是乐意在此尽抒己见,一条条说出我觉得重要的理由。
(1)一方面,如果说圣经不全然是上帝所默示的,如果说圣经还存在着瑕疵和漏洞,那么,圣经如何能够成为信心和操练的完美原则呢?论到圣经的价值,最根本一点就是,它是有关神国的律法书,即神国子民赖以生存的律例条规。唯有根据这些诫命律法的条款,他们才能在今生得享平安,在来世得享荣耀。面对这样一本书,为什么我们要假定它是粗制滥造、匆匆草拟的,就像在地上制造出来的律法条约一样呢?
事实上,所有的律师都明白,律法条约中的一字一句都事关重大,一字之差甚至关乎生死。想想看,如果在拟定遗嘱、决议、表述、合伙人条约、租赁合同、协议和法案等文件的时候,粗心大意、注释不清,或错表词义的话,将会产生什么后果呢?如果其中有词不达意的情况出现,或者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在其中添加或删减,改动或否认词义的有效性,甚至一味按照自己的标准加以涂改,那么,这样的文件作用何在呢?若是这样,还不如我们把所有法律文件都抛在脑后吧。
圣经里所包含的约定,乃关乎我们永恒的权利,所以我们真切地有权期待,在这本书里的一字一句,都是上帝所默示的,绝不存在任何有失完美的地方。如果上帝的律法书不是他所默示的,其中的词句不全然出自神圣的权柄,那么上帝的子民将会落入何等悲惨的境地!我非常看重这一点。
(2)另一方面,如果圣经不全然是上帝所默示的,里面甚至有包含不完美的地方,那么,我将很难理解圣经中说到自己时所常用的语言,诸如:“上帝的圣言”;“他说”;“上帝说”;“圣灵藉先知以赛亚说”;“圣灵说”;“你们今日若听见他的声音”。依我看,在一本偶有瑕疵和失误的书中,使用上面这样的表述,实在令人费解,且过于夸张(参徒7:38;罗3:2;来5:12;彼前4:11;弗4:8;来10:8;徒28:25;来3:7;来10:15;罗9:25)。
在我看来,若认定圣经的每一句话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那么这种语言表达就再合适不过了。否则,我无法理解“圣灵”会出错,或“圣言”有可能存在瑕疵!若有任何人回答说,圣灵没有时时刻刻都借着以赛亚说话,那么我要问,到底由谁来判定他什么时候这样做了,或什么时候他没有这样做呢?我非常看重这一点。
(3)第三个方面,圣经并非上帝所默示的这种理论,在我看来,非常不符合好像新约引用旧约的经文。我所列举的这些经文表明,一段话所含的力量,可能就在于一字之差,甚至有时候仅仅是一个名词的单数变成了复数。比如:“主对我主说”(太22:44);“我曾说你们是神”(约10:34);“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加3:16);“他称你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说:‘我要将你的名传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颂扬你’”(来2:11,12)。在上述举例中,引文的关键都在于一个字。
然而,如果上述论证属实的话,那么,否认圣经乃上帝所默示,又何以立足呢?至少对于那些否认圣经里的用词也是上帝所默示的人来说,他们将很难说明,哪些词是属于上帝所默示的,哪些词是不属于上帝所默示的。由谁来做界定呢?究竟该怎么划分呢?我非常看重这一点。
(4)第四个方面,在我们为真理争辩时,圣经原本是我们得胜的武器,但如果圣经里的话语不全然是上帝所默示的,那么圣经的价值将会大打折扣,甚至被全然抹杀。在与犹太人、阿里乌斯派的信徒,以及索西努派教徒的论战中,当我们引用经文反驳他们的时候,谁不知道整段经文的关键,正在于某一个词呢?如果针对我们所援引的某一个词,他们偏偏断言说,这个词是作者的笔误,所以并没有权柄作为我们的依据,那时候我们该如何作答呢?
在我看来,这样的反击对我们是致命的。一旦我们承认并非所有字句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那么我们引用这些经文,又有何用呢?除非我们能够求助于一定的标准,否则将哑口无言。如果我们无言面对这样的反驳——“那段经文不是上帝所默示的”,那么,我们所有的争辩都将是徒劳的。我非常看重这一点。
(5)第五个方面,圣经的每一个词句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在我看来,如果放弃这样的观点,就意味着摧毁了圣经用于公众传道和教导的价值。当我们选用一段经文在讲台上宣讲时,如果我们不相信这段经文的每一个字句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那么我们所做的一切,意义何在呢?
当我们依据经文进行求证、劝勉和讲解时,一旦我们任凭听众产生这样的错觉:圣经作者有可能在某些特定的词语上出现失误,那么他们怎会再关心我们所讲的一切呢?他们或许会诘问说:“昨天你根据这个词讲了半天,可你凭什么说它就是上帝所默示的呢?你怎么敢说圣徒保罗、彼得和约翰就不会失误,用错了那个词呢?你自己不是也承认,他们有可能在用词上犯错吗?”虽然我不晓得其他人会怎样回答,但是就我而言,我将无话可说。我非常看重这一点。
(6)最后,但却并非最不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我们个人阅读时,圣经原本是赐我们安慰和教导的源泉,但若否认圣经的每一个词句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那么圣经在此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就大打折扣了。当真正的基督徒学习圣经时,他原本能够从阅读中大得益处。但若他对自己所读的词句都不确定,那他的益处又从何而来呢?有多少珍贵的经文段落,其价值刚好取决于某一个具体的词组、某一个名词是单数还是复数,或某一个动词的时态?
噢!一旦我们妥协让步,承认圣经并非每一个词句都是上帝所默示的,那么这一切的一切,都将结束。这样,就我们所知道的而言,那些深受人们喜爱的名词或动词,以及代词、介词或形容词,都可能是使徒笔下的失误,原来只是出于人的话,并非上帝的话语!别人会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是就我自己而言,我很可能抵挡不住诱惑,在绝望中把圣经丢在一边,从而成为最悲惨之人中的一员。我非常看重这一点。
那,我坦承,许多杰出的基督徒都认为,我所坚持的观点很容易招致强烈反对。他们也承认,在总体上讲,圣经的确是上帝所默示的,但要论到上帝的默示达至圣经的每一个词句时,他们就退缩了。与这些配得尊重的人意见相左,真的让我感到难过,但我实在看不出他们的反对究竟有何分量。经过公正而诚实的查验,他们的观点还是不能令我心悦诚服。
(1)有人反驳说,圣经中偶尔有一些描述,不符合历史上所记载的事实,所以他们会问:难道所有这些话也都是受上帝默示的吗?我的回答是:对这样的现象,断言容易,求证难。其实最不值得信任的,当属这样的古代历史。若是未受默示的古历史与圣经历史发生冲突,总体上更为安全明智的反应,乃是相信圣经是对的,其他历史是错的。至少我们需要面对这样的事实:最近在叙利亚、巴比伦、巴勒斯坦和埃及的考古研究表明,上帝的话语具有完美的精确性,人们所发现的事实超乎寻常地倾向于这样的结论。史密斯先生的过世令人惋惜,不过他的发现却非常清楚地证实了我所说的话。那些埋在地下的证据,仿佛正是上帝特意为末世预先留存的。所以,从目前的情况看,若是圣经的历史跟其他历史有不相符合的地方,那么最妥当的办法就是等待。
(2)有人反驳说,圣经中偶尔有一些描述不符合自然科学的发现,所以他们会问:难道所有这些话也都是受上帝默示的吗?我的回答也是:对这样的现象,断言容易,求证难。圣经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教授地理、生物或天文学,也不是要讲授有关鸟类、昆虫和动物的历史;而它论到诸如此类的事物时,又很智慧地使用了通俗的语言,以便普通人都能听得懂。当天文学家罗亚尔说太阳“升起来或落下去”时,绝不会有人认为他有违科学。同样,如果圣经说,地球是平的,或者地球不动,太阳围绕地球转,或者在亚当和夏娃之前,地球没有以任何形式存在过,那么他们的反驳就还算有点价值。然而圣经从未这样说过。它只是按现象来描述科学对象,但却从不抵触科学。
(3)有人反驳说,圣经中偶尔有一些描述是极其怪异、荒唐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我们真有义务相信这样的事吗?比如:夏娃受到撒旦的诱惑时,撒旦是以蛇的样式出现;挪亚在方舟里得救;以色列人在直立成墙的海水中间穿过红海;巴兰的驴会说话;约拿真的进到鲸鱼肚腹之中。难道所有这些话也都是受上帝默示的吗?我的回答是:基督的使徒们谈及这些事情时,是把它们当作历史事实的,而他们远比我们更有可能了解这些事实的真相。话说回来,我们相信有奇迹吗?我们真的相信,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了吗?我们当首先坚守这一伟大的神迹。如果可能的话,就先否定它吧。但如果我们相信这一神迹,却反对上述那些神迹奇事,岂非愚昧吗?
(4)有人反驳说,圣经里偶尔提到一些琐碎之事,这样的事情实在不值得称其为上帝的默示。他们指出,圣徒保罗就曾提到自己的外衣、书和羊皮卷,他们因此诘问:使徒写这样微不足道的事,也是上帝所默示的吗?我的回答是:论到那位“数算我们头发”的主,在他的眼中,凡是涉及其儿女的,即便是最小的事,也足以引起他的关注。我们从这里的外衣和羊皮卷上,学到了多么美妙而大有教益的功课,正如罗伯特·霍尔丹在其《神圣启示的证据》一书中所显明的那样。毕竟,在上帝眼中何谓大、何谓小,人们对此知之甚少。宁录在圣经中被称为“英勇的猎户”,但在创世记中记述他的历史,却只用了3节经文;而亚伯拉罕只是寄居在帐篷里的一个叙利亚人,但有关他的历史却占了近14章的篇幅。若是用显微镜来观察自然界,那么即使在最细微的青苔上,我们也能看见上帝的作为,无论这青苔是长在海底的贝壳上,还是长在黎巴嫩高高的香柏树上。在圣经中我们所认为最琐碎的事,结果却可能成为证实其真理最具震撼力的见证。佩利和布朗特教授分别在其著作《霍尔·波林》和《无意中的巧合》中,令人钦佩地表明了这一点。
(5)有人反驳说,圣经对有些历史事件的描述,彼此冲突,特别是在四福音书中的记述,不能够彼此协调起来,所以他们会问:难道所有这些话也都是受上帝默示的吗?难道这些作者不可能出错吗?我的回答是:首先,存在这种情况的经文数目,显然被过分夸大了,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所出现的不一致,都只是表面看起来如此而已,只需动用常识就能够加以化解。即使对于那些最难理解的情况,我们也当记得这样一个事实:平心而论,某些背景可能把一切差异都协调起来,但我们却不知道那些背景;如果我们知道的话,一切就都会迎刃而解。即使今天让两个非常诚实的人分别讲述同一个长故事,他们的叙述也常常不会完全一致,因为有可能一个侧重故事的这一部分,另一个则侧重故事的其他部分。所有熟悉历史的学生都晓得,查尔斯一世在议会战争中,曾经颁布过诺丁汉标准,但他究竟是在哪一天颁布的,却至今没有定论。
(6)有人反驳说,约伯的朋友长篇大论,说了很多软弱愚昧之事。难道这些话也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吗?诸如此类的反驳,都起因于他们不了解默示的含义,因而产生逻辑混乱的想法。实际上,约伯记乃是有关先祖历史的优美叙述,其中真实记录了约伯本人及其朋友的对话。但我们从来没有看见在哪里写着说,约伯或以利法及其同伴所说的话,是圣灵所默示的。但约伯记的作者在记录他们所说的一切话时,却完全受到了默示。至于他们讲的是对还是错,要由圣经的整体教导来决定。没有人说圣彼得乃是在上帝的默示下,才在大祭司的圣殿里讲出:“我不认得那个人。”然而,福音书的作者却是在上帝的默示下,把这些事记录下来,目的是教导我们。在使徒行传里,革老丢吕西亚所写的信,肯定不是上帝所默示的;当迦玛列和以弗所城里的书记以及帖士罗对众人讲话时,他们也肯定没有来自上帝的默示。但同样肯定的是,圣路加却是在上帝的默示下,把他们所讲的话记录在自己的作品中。
(7)有人反驳说,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7章中,当对哥林多教会给出某些劝诫时,有一个地方说,“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在另外一个地方又说,“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他们质问:这岂不是说明,保罗的话有一部分不是上帝所默示的吗?我回答说,并非如此。若是仔细查看这一章圣经的话,我们就会知道,当保罗说,“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时,他所谈论的乃是某些主已经说过的原则,当保罗说,“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时,他所针对的是迄今为止尚没有上帝启示的某一点,并给出建议。但这丝毫无损于一个事实:保罗乃是在上帝的直接默示之下,才写成了整部书。
(8)有人反驳说,圣经里的许多词都有不同的抄本差异,所以难以确定我们是否得到了上帝最初所默示的话语。我回答说:平心而论,对出现不同抄本差异的情况,无论是就其数量而言,还是就其重要性而言,都实在过度夸张到了荒谬的地步。肯尼科特和本格尔博士以及其他人很久以前就已经证实了这一点。毫无疑问,我们可能会遗失几个原稿中的词。在印刷术发明之前,我们没有权利期待文士和抄写人员做到万无一失。然而,即使把所有抄本差异都考虑在内,将所有起争议或让人有疑问的地方都删掉,也全然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表明,圣经的教义受到了影响,进行了更改。想想看,在印刷术发明之前,经过了多少双手才把圣经传承至今,而且参与抄写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呀。所以,抄本中有如此少的地方出现不同,这简直就是奇迹!事实上,在希伯来文旧约圣经和希腊文新约圣经中,绝大部分词汇都毫无争议。这种情形当被称为奇迹,要求我们为此万分感谢上帝。有一件事是很确定的:在传承下来的古书中,从未有任何一本书能够像圣经一样,有如此保存完好的文本,以及如此少量的抄本差异。
(9)最后,也有人反驳说,圣经里偶尔有些地方,乃是从那些未蒙默示之人的作品中摘抄或引用的,比如纪年史、族谱或名列。难道把这些也要看作是上帝所默示的吗?我的回答是,我看不出圣灵有什么理由不引导圣经的作者,使用手边现成的资料和他们已经了解的事实,然后在引导他们写作时,赋予他们所使用的字句以神圣权柄。当保罗引用外邦诗人的诗句时,他的意思并不是要我们视其为上帝所默示的。他只是在上帝的教导之下,把自己的想法用那些外邦人的词语表达出来而已。而当他这么做时,他也就很容易让很多外邦人喜欢读他所写的东西。所以,当我们读到这些引文时,或看到摘自犹太人编年史和名列的段落时,我们无须怀疑,圣经的作者乃是在上帝的默示教导下,使用了这些材料。
到这里我就打住了,不再在字词默示的反对意见上啰唆,让我的读者感到厌烦。我无意否认,讨论这个话题时困难重重,甚至可能永无解决方案。有些难题可能我也不能解决,至少不能达到让我自己完全满意的程度。比如,马太福音第27章中为什么提到“先知耶利米”;在有关耶稣被钉十字架的记载中,如何把圣约翰和圣马可所说的第3和第6个小时协调起来;司提反在使徒行传第7章中对雅各葬礼的描述,又当作何解释。但我毫不怀疑这些难题可以得到解决,而且也许有一天会得到解决。这些事情不能动摇我的信念。
对我来说,像默示这样深奥奇妙的事,必定会有难题,因为我们无法洞穿默示的全部奥秘。我很乐意等待。法拉第的说法充满了智慧:“很多问题当你面对时,最富有哲理的做法就是静观其变。”我们应当持定的一条毋庸置疑的原则是,一旦我们认知了某一伟大的真理,切不可因为遇到了困难就轻言放弃。有些事情初看时模糊不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其本相自会显露出来。把默示理解为,圣经的字句及其所表达的思想意念,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在我看来,是产生困难最少的看法。这就是我的立场。
请记住我所说的话,切不可因为遇到了困难,就轻言放弃神学中的任一伟大原则。要耐心等待,然后困难也许就会消失。让这成为你心里的公理。请允许我举例说明个中意味。熟悉天文学的人都知道,在发现海王星之前,有一个非常大的难题困扰着最有科学头脑的天文学家,那就是天王星偏离轨道的现象。这种偏离实在让他们深感困惑,所以就有人建议说,这或许证明牛顿理论的整个系统都是错的。然而就在那时,有一位著名的法国天文学家,名叫勒威耶,在巴黎科学院宣读了一篇文章。他在其中提到了一条伟大的原则:仅仅因为一些表面看起来无法解决的困难就放弃原则,这样的人不配称为科学家。他基本上是这么说的:“现在我们还不能解释天王星的偏离现象,但是我们却可以肯定,牛顿理论迟早将被证明是正确的。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得到新的发现,表明天王星的偏离是可以解释的,同时牛顿学说仍然成立,不被动摇。”果然在几年之后,焦急的天文学家发现了最后一颗大行星,即海王星,而事实也证明,正是海王星造成了天王星的所有偏离现象。那位法国天文学家为科学界所定的原则,因而同样被证明是明智而正确的。
这件轶事给我们带来的教益显而易见。让我们留意,不可轻易放弃神学中的首要原则,也绝不因为表面困难就放弃这样一个伟大原则,即:圣经的一字一句都全然是上帝所默示的。难题得以解决的那一天必将来到。同时我们要确实地肯定,有关默示的其他任一理论所面临的困难,都要比我们的大十倍。
本文节选自《莱尔传》(华夏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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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C. 莱尔(1816-1900),是19世纪杰出的福音派传道人,1880年曾任利物浦第一任主教。莱尔也是著名的基督教作家和解经家,他著述甚丰,写作了大量针对基督徒的属灵教导,包括《圣洁》、《英国复兴领袖传》、《四福音释经默想》、《与神同行》 等诸多书籍,在今天仍有广泛的影响。
《莱尔传》对莱尔的生平和信仰进行了详细描述,其着墨最多之处是莱尔的信仰立场以及他主教任上在分歧中求得合一的努力。本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莱尔成长为属灵伟人的历程,也开阔了我们的眼界,让我们了解到在复杂的现实中坚守信仰究竟是怎么回事。
本书附录的《莱尔讲道集》收录了莱尔的6篇讲道,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福音那极具颠覆性的能力。